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简介

  洪振律师事务所是陕西省唯一实行公司化运营、全员律师授薪管理的法律服务机构,是陕西省管理最为规范的知名律师事务所之一,核心办公区位于西安市商业中心南门长安国际。本所先后被授予“全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先进律师事务所”、“西安市优秀律师事务所”和“西安市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”称号;主任王洪律师曾获得“陕西省优秀律师”、“西安市十佳律师”、“西安市十大杰出青年”等荣誉,并当选为“西安市政协常委”和“陕西省青联常委”,2007年被聘为西安市政府法律顾问。

  洪振律师的最大特色是团队化细致服务,它充分体现了律师专业化、职业化的形象特点,彻底改变 “自由职业者”的传统模式。群光百货、中新集团等国内外大型跨国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。本所力行“用制度管理人”,每位律师由本所根据案件办理类型、自身业务级别进行岗位绩效考核,统一发放薪金。授薪律师不得对外单独报价、接案,一切法律服务行为均由律所统一管理,以期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安全的法律服务。

  “洪振律师”,是注重结果细化过程的理念

  律师只有依赖专业知识和经验复制出法律事实,才能争取主动选择结果,这其中的过程充满艰辛。“注重结果,细化过程”是洪振律师把艰辛留给了自己,“洪振律师”懂得,当事人期望的是理想的结果,对结果的把握是律师工作的核心和主线,结果让当事人满意是衡量律师工作价值的唯一标准,因此,“洪振律师”注重结果。

  “洪振律师”,是团队协作和不断创新的律师文化

  本所设置了两大中心八大部门,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合作,互相监督,以公司化运营的先进管理模式,充分整合团队力量,化个人优势为集体优势,努力塑造洪振品牌。团队协作是本所适应法律服务市场的探索与变革,代表了未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。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、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江平教授对此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评价。

  “洪振律师”,是更全面更周到更专业的法律服务

  基于律师团队精湛的业务能力,严谨的办案作风,“洪振律师”市场不断拓展,服务领域日益全面。长期合作的客户涉及国有资产管理、行政管理、能源、教育、科研、新闻媒体、房地产、风险投资等多个行业。同时,本所积极推进海外业务,近年来,与来自美国、法国、西班牙、韩国、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同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。

  2010年,本所率先设立北京分所,打造“洪振律师”团队品牌在省外的业务拓展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。如今洪振总所与洪振北京分所携手团结拼搏,积极推进洪振律师事务所的不断发展。

  回首以往,洪振业绩硕果累累,展望未来,洪振发展任重道远。本所律师团队将始终贯彻“注重结果 细化过程”的服务理念,锐意进取,不断深化和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和地域,塑造最值得当事人信赖的法律服务品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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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十佳律师----王洪

  1993年从事法律工作。1994年与西北政法学院教授、讲师共同组建陕西省知名律师事务所——万国律师事务所。1996年被推举为该所主任。2002年起担任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。2002年破格聘任为西安仲裁委仲裁员。

  2004年被评为西安市“十佳律师”。2004年当选陕西省青联委员。2005年荣获西安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。2006年荣获陕西省优秀律师、陕西省十佳律师。2007年当选西安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。

  2008年当选陕西省青联常委,同年被聘为西安市政府法律顾问。他同时还担任:陕西法学会房地产学会理事、西安仲裁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法律协会理事等职务。王洪律师,长达十余年的从业经历,其多次担任省内重大诉讼案件、非诉事务的首席顾问律师,积极为省内外政府机关、新闻媒体提供长期法律服务,并与政府机关及主流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。王洪律师办理的数十起案件均被中央、省、市电视台及其他主要新闻媒体作为典型案例报道。除丰富的实践经验外,王洪律师同样注重理论水平的提高,其经常在省内各大主要刊物上发表法律评论性文章。其中,1997年《陕西日报》发表的《王海,打假还需靠政府》一文获得陕西好新闻二等奖;2003年《西安晚报》头版发表的“关于经营城市的经济与法”评论文章《一元钱引发经济热潮》,不但获得市政府各位领导好评,而且引起经济界专家的关注;2004年撰写的《关于“陕北民营石油网”网站宣传内容引起的法律问题暨应对措施的建议》一文被新华社内参转交中央领导审阅。王洪律师的工作业绩受到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、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,中国法学界泰斗江平先生的高度评价并亲自题字给予勉励。 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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